2010年8月21日

越忆.

转头平视过去的西边堆积了太多的云.

误以为那是突然多出的山峦.

同样的风景看多了就会腻,不会腻的是每天都不一样的天空.


有时候会想,就在我写下这些字的时候,其他人又在做什么?

时间是下午的6点半,以往的这个时候,应该是我妈已经做好了饭开始一遍又一遍催我.

在家的时候每一餐都是吃到很撑,因为吃不完爸妈会不开心.

所以回国的一个半月就肥了近10KG,不过还好的是,现在已经瘦回来.

其实最坚定减肥信念的,是因为买了新裤子穿上太紧.


"不要整晚的喝可乐",这是我最近又对自己讲的一句话.

虽然我神经病一样才刚刚买了一箱pepsi回来.

可乐和烟,只最损害嗓子的东西,我不抽烟,但是我戒不掉可乐.

前几天有人问我为什么买pepsi不买coke.

我说coke汽太多而且不够甜.

他说如果是这个原因那你就拿起coke摇10秒钟再打开,等半分钟再喝.
我无视了他.


有人说友情胜过爱情.

因为友情可以禁受住时间的考验,你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你在一个你觉得无所谓的人心里占据了多大的位置.

而爱情可以在转瞬间就破灭,情侣分手后先是形同陌路然后相行渐远.到了某一天看到她挽着一个男人的臂膀,而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该做出怎样的反应.

我一直以为自己并没有很多真心的朋友,大多都是阶段性的.

阶段性的相识,一起玩,一起疯,偶尔讲上几句交心的话.

慢慢慢慢,就像是蒸发干净的水,只留下一圈圈的水渍.

奶昔,叶小涵,还有杨俊.

虽然明明知道除了奶昔之外的两个人看不到这些字,但还是想要写下来.

因为我想要永远记住你们的名字你们的样子.

你们让我觉得,原来真的有人以朋友的角度这么地在乎我,是真正的在乎而不是面子上的敷衍.

真的爱你们.


关于我的爱情,我想我已经说过太多,也写了太多.

我并没有谈过失败的恋爱,即使我曾经被一个女人伤透了心.

从那之后,我似乎再也没有过那种,离开她就不能活的人.

并不是说我没有认真在交往,我很认真.

我很认真地去发现一个人值得让我喜欢的地方.

我很认真地去旁敲侧击打探她的喜好.

然后很认真地去让自己喜欢上她.

但是如果我放弃了,或者是说,我被放弃了.

那我不会太过难过,因为我已经尝过比这更痛的感觉.

对待感情,我希望我可以一直这样,拿得起,放得下.

并不是不认真,只是不痴狂.

我不想做爱情的奴隶.



想起一个高中时的学妹说我的话

"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你骑着蓝白色的单车,穿着蓝色牛仔裤和白色衬衫,带着白色耳机从我旁边经过的样子."



我还可以是那个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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